存管屬地化管理,畫地為牢才能管好P2P?-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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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網
2017-7-6
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過半,深圳金融辦于7月3日晚間公布《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步上海后塵,深圳也要求P2P網貸銀行存管“屬地化”,突如其來的“屬地化”要求,讓存管銀行和網貸機構措手不及。
再次,存管關系的建立,是網貸平臺與銀行雙向選擇的市場行為,而屬地化管理的行政命令,有違背了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干涉市場的嫌疑。屬地化的監管,本身也違背了互聯網開放的精神,而在這個大數據云計算的時代,金融數據的共享和運用,遠遠比單純的物理網點更有價值。
最末但并非微末,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他律自律同等重要。行政的力量更應該在它該出現的地方出現,比如引導建立行業準則和共識,扶持行業內的標桿龍頭企業,逐漸引導行業從他律走向自律。
有鑒于此,網貸平臺的存管屬地化政策,如果勢在必行,也需要以事實為依據,對實施細則做出詳細的解釋,打消企業的顧慮和擔心。對于已經實施存管的網貸平臺和銀行,根據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則,應該給予一定的豁免。此外,對于網貸平臺存管機構的選擇,應該制定一定的存管準入要求,既方便地方監管部門對跨區域銀行存管業務進行基于數據的金融監管,又能讓網貸平臺有更多的選擇。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深圳理應有更大的包容和胸懷,容納新的事物,給新產業更大的發展空間。存管屬地化這樣畫地為牢的做法,最后可能反而作繭自縛,親手扼殺了本可能蓬勃發展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