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5分鐘3200元 律師:停車費應按標準收取-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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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
2017-6-5
6月1日上午9點左右,辛某將車停在了濟南市天橋區小魯莊路旁。辛某稱他把車停在路邊的車位上,接了個電話的功夫,一名自稱是物業的尹姓工作人員收取了他3200元錢。
據了解,民警分別找雙方進行了談話,尹某最終答應要3000元。回到貨車上后,辛某與老板商量后決定妥協,“民警走后對方說要是不交錢,下午還會漲價?!薄皩Ψ阶尳滑F金,但我們沒帶那么多,最后決定微信轉賬?!毙聊痴f,在掃描收款二維碼之前,尹某又“變了卦”,“他說前后堵著的兩輛車在這耗了很久,一輛車給100塊錢。”于是,3000元又成了3200元。對辛某的這一說法尹某沒有否認,“車是村民的,他們在這耗了一上午,理應要點錢?!?/p>
最終,辛某通過微信轉給了尹某3200元。
律師聲音
停車費應按標準收取
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東站告訴記者,停車費應該按照物價局規定的停車收費標準來收取。記者從濟南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了解到:對進入市區停車的車輛,每天8:00至20:00(含20:00)實行計時收費,每輛每小時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20:00至次日8:00(含8:00)按車輛類型,實行計次收費,小型汽車每輛每次5元,大型車輛每輛每次10元,連續停放的累計收費?!八麄冇悬c強買強賣的意思?!睆垨|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