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一批新規將實施 販賣50條公民個人信息可入罪-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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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
2017-5-31
“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可入罪、新媒體被納入互聯網新聞管理范疇、微博、微信公眾號未經許可禁止提供新聞信息服務……”6月起,一批新規將實施,改變你我的生活。
條例嚴把農藥登記、生產、經營許可的重要關口。它取消了門檻相對較低的臨時登記,明確在我國生產和向我國出口的農藥需申請登記;完善了農藥生產許可制度,對原材料采購、產品質量控制、委托加工分裝等生產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并明確農藥生產企業對所生產農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要求生產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實行產品可追溯電子信息碼管理,做到生產全過程可查、質量可控。
民用無人機施行實名登記
民航局下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最大起飛重量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無人機。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和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上申請賬戶,并將系統給定的登記標志粘貼在無人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