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泉資本:上海p2p合規整改 三個時間是大限-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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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白銀投資網
2017-5-10
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已于4月7日向會員單位下發了《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消費金融(征求意見稿)》不動產金融理財平臺宜泉資本行業分析師總結了一下與上海P2P網貸平臺息息相關的整改時間結點,共有三個。
中國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6年8月24日公開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本辦法實施前設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除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處理外,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過12個月?!?/p>
3、上海的地方監管整改:2017年6月30日整改期結束(未生效)
《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實施辦法(討論稿)》第三十四條中明確,整改時限不得超過2017年6月30日,比全國層面的8月23日提前了一些。當然,上海這個實施辦法一方面還沒有生效,其次如果因為確實無法完成整改,可以書面提交報告,申請延長,這個與廣東省的備案細則一致。值得提醒的是,從今天到2017年8月23日近4個月的時間里,上海地方性的整改新政策隨時都有可能出臺,這一點值得觀望。
綜上所述,宜泉資本行業分析師認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作為監管政策中的“基本法”,它給定的時間結點(即2017年8月23日)應該是最終意義上的全國層面的整改截止時間,而地方的整改大限,大部分可能會設定一個提前完成整改的大限,還未完全合規的平臺需要時刻關注監管政策的新動態,當然還要踏踏實實積極去落實,這樣才能順利渡過每一個整改時間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