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娃”產業正在成為投資熱門 月入上萬的“遛娃師”并非零門檻-第3頁
遛娃是什么意思?遛娃是個技術活。到哪兒遛?怎么遛?考驗著年輕爸媽的腦力和體力,也吸引了眾多親子企業的目光,成為不少商家掘金的窗口,“遛娃經濟”應運而生。隨著“遛娃”的需求越來越高,潛力巨大的遛娃產業正在成為投資熱門。
“遛娃師可不是帶著孩子傻玩,家長們都有鍛煉身體、拓展視野等具體要求,所以每次遛娃前,我們必須解決兩個問題:到哪里遛?怎么遛?”湖北武漢一名金牌遛娃師鄭煒說道。學前教育專業出身的鄭煒,曾在早教機構工作,從一個孩子媽媽口中聽說了遛娃師這個行當。去年7月份,他成為玩翻天公司武漢總部6個全職遛娃師中的一員,也是整個武漢、甚至中國最早一批遛娃師。
“遛娃師”并非零門檻
選擇“遛娃”機構要慎重
從越來越多的家長送孩子參加各式各樣的“遛娃”活動來看,他們大多以簽訂合同的方式與組織戶外“遛娃”活動的企業達成合意,報名參加各式“遛娃”活動,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進行有益的戶外集體活動,鍛煉溝通交流等各種能力。但這其中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從這些“遛娃”活動的內容和性質上來看,組織、經營這些幼兒戶外素質拓展活動的遛娃公司,應當屬于以營利為目的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其設立資質、經營范圍、經營活動內容、人員組成情況等均應當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可任意而為。
按照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66條規定,經營性質的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雖然當前法律法規中并沒有關于幼兒素質教育培訓的相關規定,但由于其活動針對的大多是小學低年級兒童或者學前兒童這類特殊群體,經營這類業務的公司也應當對經營業務、相關人員等內容進行備案,嚴格審查其“遛娃師”是否具有基本的身體健康條件、培訓技能(幼教資格證等)及基礎安全護理知識。因此,“遛娃師”并非零門檻,父母在選擇時要弄清該機構資質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