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調整方案最新消息:天津2018年起不能一次性繳15年的了-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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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財富
2017-4-7
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明年起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將有調整。2018年1月1日以后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A養老金目前為261元,全部由政府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完后由政府繼續保障支付。對于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以后又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兩項制度可以相互轉換、有效銜接。
自2009年本市率先建立統籌城鄉一體化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政策不斷完善,2015年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對相關參保繳費政策實行“三年”過渡期,
一是過渡期內年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仍可申領老年人生活補助;二是過渡期內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仍可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以上兩項政策將于2018年1月1日停止執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后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