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老人求開“活著”證明民警犯難 派出所能開哪些證明-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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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
2017-2-23
單位為了防止有人冒領補助,需要已經退休的老人證明自己還健在。按照公安部的規定,派出所已經不再開這類證明了。最終,派出所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為老人開具了證明,證明他的戶籍仍在派出所轄區,并未注銷。派出所能開哪些證明?
雖然派出所記錄顯示馮維濤的戶籍已被注銷7年,但馮維濤的身份證其實一直能正常使用,住院看病、銀行辦理業務、縣老干部局領取工資均未受影響。
發現自己戶籍被注銷后,馮維濤找到村委會開具了一份證明:“茲有我村草莊組馮維濤,男,現年90歲,本人健在”。此外,記者從沭陽縣公安局了解到,該局2月8日下午發現此事后,立即對馮維濤的身份進行核實并予以確認,在2月9日為他恢復了戶籍信息。
2月21日下午,沭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目前,該局已經啟動問責程序,待調查清楚后,將根據規定對責任民警予以追責。此外,沭陽縣公安局將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規范戶籍管理工作,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